各位老师:
为促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服务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实力,鼓励我校文科教师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项目开展研究,根据《厦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厦大社科〔2020〕7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人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教授职称的本校教师(含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近五年内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各类项目;
3.无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
4.无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5.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前期研究基础,近五年内在所申报领域发表过相关研究成果。
二、选题要求
1.“重大项目培育计划”选题由申请人自行设计,但不得与已中标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选题重复。
2.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要考虑国家需求、厦大特色以及申请人可能,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请填写“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本人签字,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xmu.edu.cn。
四、申报时间安排
1.6月10日前,汇总申报意向并反馈给社科处
2.7月9日前, 汇总提交申报材料
五、项目评审和立项
1.形式审查:社科处负责申请项目的资格审核,包括申请者资格、申报书内容、经费预算编制等审核工作。
2.专家评审: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立项名单。
3.社科处报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确定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六、其他说明
1.入选“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的项目,应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有关管理办法实施,专款专用,当年度拨付经费须于当年执行完。
2.入选“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的项目,应严格遵守《厦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厦大社科〔2020〕7号)及补充通知有关规定。
联系人:戴欢,联系电话:218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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