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促进校际间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我校与台港澳地区32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换生项目。2021春季学期台港澳地区校际交换生项目第一批选拔已结束,现将第二批选拔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我校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或硕士二年级学生(具体以项目一览表中“申请对象”规定为准)。硕士生务必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
2.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良好的组织、沟通等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能较好地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 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2000rmb左右)及其它费用。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申请表上须有本人签字,系主任/研究生导师签字,学院分管副书记或辅导员签字盖章);
2.成绩单;
3.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三、截止时间
2021春季学期台港澳地区校际交换生项目第二批,各学院推荐截止日期为10月13日。如有学生申请台湾科技大学项目,请提前至10月12日提交材料。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到曾呈奎楼b栋210王老师处。请特别注意,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根据我校与台港澳地区高校交流协议,交换生免交前往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所在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按照我校与交流院校的协议互免或自付。交换生派出之前需按学校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所有获得交换生资格的学生,应自觉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原则上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擅自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